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债务纠纷诉讼程序
诉讼中债务人的举证
一、证明当事人诉讼主体资格的证据
1、当事人为自然人的,应提交其身份证明资料,如身份证或户口本等。
2、当事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,应提交主体登记资料,如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由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工商登记清单、社团法人登记证等。
3、当事人名称在诉争的法律关系发生后曾有变更的,应提交变更登记资料。
二、证明买卖关系存在的证据
1、《购销合同》、《供货协议》;
2、订(定)货单;
3、证明口头协议成立和生效的证据,如证人证言、实际履行凭证。
三、证明协议履行情况的证据
1、交、收货凭证:交货单、送货单、提货单、收货单、入库单、运单;
2、证明尚欠货款的凭证:结算清单、欠条、还款计划、还款承诺书,其它能证明欠货款事实的信函等。
3、收货方提出质量异议的证据:信函、证人证言、有关单位的证明、检验报告书、客户投诉、退货及索偿的证据。
四、当事人诉讼请求的计算清单,并注明计算方法、依据等。
福绵区隶属广西壮族自治区玉林市,中心位于北纬22°35′2″ 东经110°02′42″,玉林市中心城区西南部。东北连玉州区,西北接兴业县, 南邻博白县,东南与陆川县接壤。2013年,辖福绵镇、成均镇、樟木镇、新桥镇、沙田镇、石和镇6个镇,总面积面积787平方千米,总人口42.4万。2013年,全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54.8亿元,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19.8亿元,第二产业增加值21.5亿元(其中工业增加值14.9亿元),第三产业增加值13.5亿元。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70亿元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.6亿元。外贸出口总额581万美元。财政收入3.76亿元,其中地方一般预算收入28316万元,财政一般预算支出93146万元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729元,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8057元。